公司治理
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相關法令及章程之規定外,於維護股東權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維護利害關係人利益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上,致力於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架構

董事會
董事會權責
本公司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 職稱 | 姓名 | 簡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其他職務 |
| 董事長 | 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錦興 |
畢業於新加坡南洋大學商學院,曾擔任新加坡百工電器公司高級採購副理、Miniscribe Co., Ltd.高級資材部經理、Leica Instrument Pte. Ltd.高級資材經理、Western Digital (S)Pte. Ltd.資材部高級協理、Corner Co. Ltd.遠東區副總裁、Maxtor Peripherals (S) Pte. Ltd.資材與生產企劃副總裁等職務,目前為銘異科技集團董事長與執行長。 | 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 |
| 董事 | 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宏仁 |
畢業於輔仁大學科技管理所,曾擔任斯其大科技(股)公司董事代表人,目前為銘異科技集團營運長並兼任該集團數家轉投資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 | |
| 董事 | 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孫德文 |
畢業於臺灣大學會計系,曾擔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專員及 富元精密(股)公司會計部經理,目前為銘異科技集團財務長、公司治理主管暨發言人,並兼任該集團數家轉投資公司之董事。 | |
| 董事 | Beacon Investments Limited 代表人:錢逸森 |
美國印弟安那大學商管碩士,曾擔任世紀民生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鼎康證券(股)公司總經理及安泰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總經理,目前為台灣人工智慧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騰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獨立 董事 |
孫初偉 | 畢業於淡江大學會計學系並取得會計師證書,目前為百騏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臺北市會計師公會公益公關委員會委員與創為精密材料(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曾擔任淡江大學會計學系專任助教、廣信益群會計師事務所查帳人員、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門副領組、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公司監察人、泰山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三地開發地產(股)公司獨立董事等職務,具25年以上財務及會計工作經驗。 |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薪酬委員會委員 |
| 獨立 董事 |
鍾凱勳 | 畢業於台北大學法學研究所並取得律師及專利代理人證書,目前為安成法律事務所信義辦公室資深顧問律師,並擔任翔耀實業(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及三晃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與薪酬委員。曾擔任東吳大學法商學院講師、安永法律事務所律師、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律師、植根法律事務所律師及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法務室人員等職務,專長領域為民商法、智慧財產權法及勞動法,具20年以上法務工作經驗。 | 薪酬委員會召集人 審計委員會委員 |
| 獨立 董事 |
陳仲羲 | 畢業於國立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系,並取得美國南加州大學材料科學博士學位,曾任美國洛克威爾公司科學中心研究員、漢威光電(股)公司共同創辦人及總經理、鈺創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暨發言人、美商益芯科技(股)公司總經理等職務,目前擔任益芯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圓璟科技(股)公司董事長、中顥電子(股)公司董事以及 華上生醫(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與薪酬委員。具30年以上商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審計委員會委員 薪酬委員會委員 |
薪酬委員會
| 職稱 | 姓名 | 簡歷 |
|---|---|---|
| 召集人 | 鍾凱勳 | 獨立董事 |
| 委員 | 孫初偉 | 獨立董事 |
| 委員 | 陳仲羲 | 獨立董事 |
權責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及決議情形
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組織規程所定,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本年度工作重點如下:
一、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一、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二、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三、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四、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五、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 註 |
| 獨立董事 | 陳仲羲 | 3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孫初偉 | 3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鍾凱勳 | 3 | 0 | 100% |

審計委員會
| 職稱 | 姓名 | 簡歷 |
|---|---|---|
| 召集人 | 孫初偉 | 獨立董事 |
| 委員 | 鍾凱勳 | 獨立董事 |
| 委員 | 陳仲羲 | 獨立董事 |
權責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及決議情形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114年共召開5次會議,全體委員實際出席率平均為93%。本年度已完成之工作重點如下:
一、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二、重大之資產交易。
三、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四、簽證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
五、年度財務報告及每季財務報告。
六、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 註 |
| 獨立董事 | 陳仲羲 | 4 | 1 | 80% | |
| 獨立董事 | 孫初偉 | 5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鍾凱勳 | 5 | 0 | 100% |

永續發展委員會
| 職稱 | 姓名 | 簡歷 | 所具備之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 |
|---|---|---|---|
| 召集人 | 謝錦興 | 董事長 | 願景導航與治理監督 |
| 委員 | 方光義 | 總經理 | 永續風險管理 策略落實與績效驅動 |
| 委員 | 陳進東 | 資深協理 | 碳盤查與減碳路徑 永續供應鏈管理 |
| 委員 | 蕭佳伶 | 財務暨公司治理主管 | IFRS 永續揭露準則 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合格 |
本公司民國114年11月7日於董事會轄下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依「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向董事會報告當年度執行成果及下一年度執行計畫。
權責
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提報董事會:
1.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2.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4.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5.設置推動及執行永續發展事務之跨部門小組及其編組任務。
114年度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及決議情形
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114年共召開2次會議,全體委員實際出席率平均為100%,運作情形如下: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 註 |
| 召集人 | 謝錦興 | 2 | 0 | 100% | |
| 委員 | 方光義 | 2 | 0 | 100% | |
| 委員 | 陳進東 | 2 | 0 | 100% | |
| 委員 | 蕭佳伶 | 2 | 0 | 100% |

內部稽核部
| 稽核主管姓名/職稱 | 主要經(學)歷 |
|---|---|
| 張雅雯 經理 | 中國科技大學會計系 本公司會計部課長 |
※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之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應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事項及結果
一、所有獨立董事均為審計委員會之委員。審計委員平時除定期覆核內部稽核主管之稽核報告,並溝通意見外,於審計委員會會議時,亦經常依需要邀請內部稽核主管列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會議時,亦定期邀請會計師就公司財務報表簽證及相關內控查核作充分說明。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單獨溝通之頻率:稽核主管每季至少一次;會計師每年至少二次。
四、本年度溝通情形:

公司治理主管
| 公司治理主管姓名/職稱 | 主要經(學)歷 |
|---|---|
| 蕭佳伶 協理 | 龍華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 本公司財務管理處 協理 |
設置及運作情形:
一、設置情形:為強化公司治理與提升董事會效能,爰參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條之1與「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相關規定,並經民國108年1月17日第8屆第16次董事會決議,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3年以上資格。
二、職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A、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B、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C、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D、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E、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F、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G、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H、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三、當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將依照法令及相關規定辦理或督導上述業務之執行。
A、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及各項公告,並於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等相關事務。
B、協助董事會及各委員會議事程序及決議之法遵事宜,以確保各項會議是否符合相關法令及公司治理規範:
a. 擬定各次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並提供會議所需資料,且於會後二十日內完成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
b. 提醒各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各項會議作成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及需利益迴避之事項。
c. 發布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並確保公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C、 針對公司經營領域及所屬產業特性與各董事學、經歷背景,擬定年度進修計畫並協助安排課程。
D、 安排稽核主管、會計主管、簽證會計師及相關部門主管與董事進行溝通及交流,以協助董事執行職務。
四、當年度進修情形: 民國114年度進修共計21小時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114.06.10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強化氣候資訊揭露以提升企業氣候韌性 | 3 |
| 114.07.0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5 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6 |
| 114.08.22 |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 | 2025台新淨零高峰論壇 | 3 |
| 114.09.26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114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 3 |
| 114.10.16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第十五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 | 6 |
資安政策
資通安全管理:
1. 風險管理架構:


3. 具體管理方案:
(1)建立管理與全面紀錄各項資訊活動:移動儲存管理、文檔操作管理、授權連接管理、設備使用管理、資產記錄管理。
(2)本公司目前尚未投保資安險,為落實風險管理,在完成投保之前,具體的因應預防措施以規劃三道防護架構:
A. 備份資料進行加密機制。
B.資料儲存設備實際建置三層架構。
C.三地異地存放。
4. 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1)為加強資訊安全,除必要之軟、硬體成本外,本公司亦持續投入人力以及相關資源執行下列措施:

